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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岁游泳教练在憋气训练时溺亡 ,家属称找不到人负责 ,律师分析

来源:新浪网   作者:热点   时间:2024-05-09 06:29:39

  河南郑州一游泳教练在健身房泳池内进行憋气训练时 ,岁游师分疑似未及时得到施救,泳教不幸溺亡,练憋练相关部门已介入处理 。气训

  5月6日 ,溺亡死者的家属姐姐李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 ,弟弟去年考了游泳教练证,称找才来事发健身房工作不久就发生如此意外 ,人负这让她和父母无法接受。责律李女士还称 ,岁游师分事发至今还没有见到健身房的泳教老板  。

  目前  ,练憋练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已将该事件挂牌督办。气训

  游泳教练因憋气训练溺亡

  近日,溺亡一名自称是家属溺亡男子家属的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痛诉 ,自己25岁的弟弟在河南郑州的一家健身房当游泳教练,4月26日的工作时间  ,弟弟在泳池做憋气训练时溺亡 。其间  ,健身房的其他工作人员一直在一旁用手机拍摄视频记录,然而在弟弟沉到池底的几分钟内,工作人员并未及时进行施救 。直到有客人看出情况不对跳下去救人 ,工作人员才反应过来 ,最终错过黄金抢救时间 ,弟弟殒命泳池。

  该网友还发布了一段近9分钟的现场视频 ,记录了男子溺亡的全过程。视频显示,3分20秒许 ,男子身体已经开始晃动,疑似在挣扎求救 ,然而并无人施救,随后男子翻倒沉入泳池中,渐渐滑落水底……5分许,男子的身体多次抽搐,仍未见有人下水抢救 。

25岁游泳教练在憋气训练时溺亡	,家属称找不到人负责,律师分析

视频截图

  “我弟生前健康 、阳光  ,我不明白这种突如其来的变故为什么会发生在我们家里。”上述网友称 ,弟弟今年25周岁,春节后才订婚 ,准备国庆节左右结婚,“有无数次补救的机会 ,但都因为健身房的种种问题没有补救,使我弟弟失去一次次生存的机会 。”

  家属称找不到人对此负责

  天眼查App显示 ,涉事健身房所属公司成立于2023年10月,注册资本100万元 ,法人代表为李某某  。据了解,该公司在郑州经营着不止一家健身房,其中一家位于郑州市天泽街附近。

  6日上午 ,记者多次拨打位于天泽街的这个门店的电话,提示已停机。周边一商户告诉记者 ,近日 ,经常看到有死者家属到健身房讨说法 。“太可怜了,我也不敢出去看,听说是游泳教练淹死了 ,不过不是在这个店。”该商户称,天泽街的这间健身房开业时间并不长。

  6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了发布视频的死者姐姐李女士 。据她介绍 ,弟弟2023年考取了游泳教练证 ,2024年3月开始在事发健身房当游泳教练 。弟弟先是在天泽街的门店工作 ,后又被调往位于外环东路的门店工作,不久便出了事 。

  “网上发的视频,都是健身房的工作人员拿着我弟弟的手机拍的,那些视频都存在我弟弟的手机里。”李女士介绍 ,事发后她查询得知,事发健身房所属公司的法人代表为李某某,便想与其当面沟通,但至今未见到李某某本人,而且与其对接的健身房工作人员态度也十分冷漠 。李女士表示,父母身体不好,弟弟向来有担当,一直是家里的顶梁柱 ,家里的大小事基本全部是弟弟做主 。弟弟的意外溺亡,让她和父母很是崩溃,无法接受。

  李女士说 ,出事后她一直强忍着悲痛 ,不敢在父母面前表现出来 。“五一我奶奶还问我,别人家的孩子都休息了 ,为啥弟弟不放假回家 。”李女士哭着说,事发十多天  ,她一直不敢把弟弟去世的噩耗告诉年迈的奶奶 ,不知道这件事还能瞒多久。

  李女士表示,这几天她和父母实在没有办法,才想着去健身房讨说法 。“我们不想麻烦任何人,但我们找不到老板,不知道他的电话  ,也不知道他的家在哪。我们没有办法,我真的快撑不住了 。”

25岁游泳教练在憋气训练时溺亡
,家属称找不到人负责,律师分析

视频截图

  事发地辖区街道办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涉事健身房未正式营业  ,事发时教练正进行憋气训练 ,随后发生意外 ,经抢救后确认死亡。目前,健身房法人代表手机关机 ,仍在寻找中。

  当地应急部门相关负责人称,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已将该事件挂牌督办 ,后续将找到健身房法人代表和家属协调处理善后工作 ,依法依规处理相关人员和单位。

  律师分析是否属于工伤

  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刘录律师认为 ,本案员工的不幸死亡是在工作训练活动中发生的,应属于工伤 ,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主张赔偿。“工伤事故责任赔偿,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  。”刘录表示,对于用人单位是否尽到相应安全保障义务,要看用人单位主观上是否有过失 。本案游泳教练员进行憋气训练 ,带有一定风险,对此其自己事先是能预见到的;而当时还有工作人员配合拍视频,单位有无尽到通常的施救注意义务 ,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研究 。

  法学博士、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华认为,游泳是一项具有特定危险性的运动 ,健身房作为营利性经营者,应配备一定的救生员,以确保游泳消费者在突发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本事件的死者是游泳教练,是健身房职员,不是消费者 ,故对其死亡的归责判断,与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死亡有着本质区别。

  刘文华表示,如果憋气训练是工作需要 ,则本次死亡事件为工伤事故 ,死者家属可通过工伤程序向健身房主张权利 。如果憋气训练不是工作需要,而是其自行实施的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则其死亡不是工伤事故。此种情况下 ,死者作为成年人和精通游泳的教练 ,在进行憋气训练时未事先做好应急预案,应自负主要责任。至于健身房是否应承担责任 ,则要看事发时健身房是否存在过错 ,比如是否配备救生员 、救生员是否尽到救助义务等 。虽然死者是内部员工,但内部员工使用健身房泳池 ,也理应在救生员的救助范围内 。

原标题:25岁游泳教练在憋气训练时溺亡  ,家属称找不到人负责 ,律师分析

值班主任:刘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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